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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实缴出资的应对方法|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3.12

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新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公司人格否认、股东出资责任与权益保护、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国家出资公司等方面均有诸多新规则和显著变化。

为协助公司应对新公司法的重大变化,小金从公司法实务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新公司法中重点适用的规则条款进行梳理、解读。

本文为新公司法解读系列的第二篇,探讨 新《公司法》下,实缴出资的应对方法



新修订《公司法》对实缴出资的规定

新修订《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新修订《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规定沿用了《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原有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小金认为,实缴出资新规除约束新设公司的发起股东外, 也包括后续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取得认缴出资额的增资股东



实缴出资新规的实施及过渡期间

那么,已设立的公司及其股东是否应遵守新修订《公司法》呢?

这个问题在新修订《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2款进行了明确:“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新修订《公司法》发布的答记者问中,也特别说明:“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对新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且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公司设置过渡期,要求其将出资期限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也发布公告,针对实缴出资新规,相关部门将充分考虑经营主体类型、行业领域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较为充裕的过渡期,明确“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判断标准,出台减资等程序性优化等配套政策,有序推进实缴出资新规的落实。

显然,前述规定和答复打破了“旧公司旧办法、新公司新办法”的猜想, 明确了5年的实缴期限适用于所有已完成设立和新设立的公司

虽然目前国务院关于新修订《公司法》的过渡期安排的具体规定尚未正式颁布,所谓“逐步调整”应当如何理解,留给已设立公司的过渡期有多久,哪些公司符合实缴出资新规的豁免条件等问题仍有待商榷,因此小金建议已设立的公司及其股东关注后续发布的具体办法,并做好预案与应对。



违反实缴出资新规的法律后果

根据新修订《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补缴出资义务,并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经公司书面催缴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宽限期不得低于 60 日),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股东发出书面失权通知。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此外,新修订《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新增董事会对股东出资的核查义务,如因相关责任董事未及时履行催缴义务的,也须就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应对实缴出资新规?

1.实缴

对于已设立公司股东而言,应对新《公司法》实缴出资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完成实缴出资

实缴时间上,可以考虑在规定的期限内 分次 完成缴纳。实缴方式上,除以货币形式完成出资外,新修订《公司法》还特别明确了股东可以 以股权或债权形式进行出资 。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权或债权出资需满足可估价、可转让的条件。

2.减资

对于部分已设立公司而言,减资是应对实缴出资新规另一有效的办法。

根据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前须履行包括:(1)履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需要提示的是,新修订《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减资原则上需按照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 ,法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小金认为,新修订《公司法》明确了定向减资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个别股东减资的难度。

值得关注和期待的是,新修订《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减资制度新增了简易减资程序,即当公司陷入亏损并且实际资产明显低于注册资本时,为了确保注册资本与实际资产相符,可以通过减资来使公司的注册资本真实地反映其实际资本状况。

在简易减资程序中,公司减资的公告 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 ,而无需单独通知债权人。

3.注销公司

除减少注册资本外,已设立公司如不再运营,也可以考虑注销公司。

根据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注销公司前需履行包括:(1)履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2)成立清算组并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清理债权债务、税务、剩余资产以及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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