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最近辛巴团队因深陷“燕窝门”而焦头烂额,然而另一位头部带货主播 李佳琦 ,这两天也不平静。
12月1日,一则“李佳琦店铺虚假宣传被罚款” 消息在网上热传。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获知,李佳琦持股49%的 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曾于今年6月因在名下网店虚假宣传洗发水防脱功能被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罚款一万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9月18日, 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接上海市公众诉求综合处置平台分派举报人举报信息: 2019年8月24日,举报人在李佳琦的店铺购买了42瓶,总价为3738元的菲诗蔻洗发水。举报人认为,李佳琦店铺在网上虚假宣传该洗发水有 防脱发功能 ,实际上没有,故去电投诉虚假广告。
陈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遂于2019年9月27日报该局批准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4日。2019年4月在其网商平台上自行开设的网店(网店名称:李佳琦专属店)发布菲诗寇洗发水具有防脱发功效,且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因 “发布虚假广告” ,涉事公司被罚款一万元。
(图片来源: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直播带货的繁华背后,是消费投诉纠纷不断。 双十一期间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33.41万条,日均在1.24万条左右。 “虚假宣传”“体验较差” 成为消费者吐槽高频词。 接下来小金就电商直播行业现状及虚假宣传涉及的法律为您分析、解惑。
直播电商是互联网经济与传统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形式,通过 网络直播带货 已成为新冠疫情以来最为火爆的销售方式之一。
在网络直播用户持续增长、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等因素综合作用下,直播电商经历了十分迅速的发展。而与此同时, 虚假宣传、售卖假货、缺乏售后 等诸多问题也浮出水面,其中虚假宣传作为直播电商领域内消费者最为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引发了行业内外的热议,也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
(图片来源:alpha系统 )
从上方的年份分布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案例数量的变化趋势。2017年以前电商直播行业涉及虚假宣传纠纷案件数量极少,但2017年以后由于线上产业蓬勃发展,消费方式及促销渠道花样百出,其中直播带货最是百花齐放彰显新消费活力,也同时因直播中 “流量造假”、“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等导致涉诉案件直线上升。
传统意义上,我们会认为对商品进行推荐的人为该商品的形象代言人,但是网络主播直播带货的性质却 跟传统代言人不同 。虽然电商直播行业中主播不同于传统广告中的广告代言人,但其利用自身的名义及形象对商品、服务进行推荐。
但是对于消费者而言,在直播间呼喊着嗓子对商品做出高喊 “买它,买它,买它” 的承诺保障,要求大家赶紧购买的主播们,还是符合《广告法》中对于“代言人”的定义。
(图片来源:网络 )
无论主体何方,切勿涉及法律红线!
电商直播行业并非无人管制,该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等多部法律及行政法规约束。国家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新规,也不断完善涉及直播业务的法律法规。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 《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
所以当下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出击,李家琦、薇娅及众多流量大咖也逃不掉!
电商直播行业连发新规,各大法律法规重拳出击,各大主播需谨慎,带货切勿涉及法律红线。
1、禁止进行虚假、夸张的广告宣传;
2、禁止使用“最、绝对、最好”或踩低对手等方式进行宣传;
3、因消费者退、换货产生的争议,及时与消费者协商沟通,做好退货、换货手续;
4、避免滥发未经证实信息,诚信为先。
直播带货 既要“带标”更要“带法” ,只有以标准为导向,以法律为规矩,充分调动起带货主体、出货企业、直播平台、监管部门的自律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才能够让直播带货行业真正进入标准时代、监管时代、文明时代 。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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