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打卡是用人单位广泛使用的一种考勤方式,很多用人单位还将其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列入严重违纪管理的范畴。
然而,现实中总有一些劳动者基于各种原因 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卡” 或代他人“打卡”,进而导致考勤记录无法真实反映劳动者的出勤情况,违反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管理制度。
那么,对于劳动者代打卡伪造考勤记录的行为,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呢?
以案说法
1
案情简介
小王系壹号公司员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小王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020年1月2日,壹号公司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同时告知了工会。解除原因为:小王没有出勤, 将头像照片传给其他人 ,由他人拿着手机照片进行人脸识别打卡。
根据壹号公司 《问责管理制度》 第二款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考勤记录表、云之家打卡考勤、人脸识别虚打考勤,代他人考勤,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小王认为壹号公司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要求壹号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未支持小王的仲裁请求。小王对仲裁裁决不服,诉至法院。
2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壹号公司的《问责管理制度》载明:考勤记录表、云之家打卡考勤、人脸识别虚打考勤、代他人考勤的,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小王存在未出勤,将头像照片传给他人,由他人拿着手机照片进行人脸识别代打卡的行为,属于 虚打考勤 ,有违诚信,会扰乱对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 壹号公司据此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另,壹号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也向工会履行了告知义务。因此,壹号公司的解除行为系合法解除,并无不当。
小王主张壹号公司应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未支持小王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
精细化指引
1
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已公示
用人单位需制定 合法、有效、具体的规章制度 ,并予以依法公开公示 。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过 民主协商程序 ,起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注意保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以此证明制定程序的合法性。
其次,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具备 合理性 。同时,规章制度的内容要足够明确、具体。
最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 告知 员工,才能对员工产生约束力。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员工介绍其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通过员工确认签收规章制度纸质文件,或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公告或告知。
2
确认员工有违反制度的行为的事实
3
违纪行为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
对于如何定义“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对此,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应当对何为“严重情形”具有 明确量化的规定 。
如某个具体违纪行为累计到一定次数时给出一定的处理措施,累计数次后即可达到“情节严重”,为其解除劳动合同提供相应的制度依据,否则,对于“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的认定将会变得十分困难。
4
解除程序应符合法定程序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 通知工 会 ,并向劳动者发送书面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并将解除理由根据实际情况表述清楚。
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因员工拒绝签收书面通知等原因,往往采 用 单位内部公告的方式通知 , 但这种告知方式是 不具法律效力 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员工本人;如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通过邮寄送达,以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如受送达员工下落不明,或者穷尽上述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用人单位如能做到以上四点,就不会轻易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对于劳动争议纠纷,用人单位最好采取预防在前,协商在先的方式处理,尽量避免纠纷。
- END -
免责声明:本微信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为交流探讨之目的,不得视为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我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本文标签: 合同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如何申请企业破产 如何税务筹划 什么是财富管理 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全国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