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明法与心·依法正行

189-0238-0213

金本色律所-关注金本色律所,了解更多法律价值信息

如何从入职到离职,做好三期女员工管理| 小金说法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19

怀孕女员工,永远是企业的敏感话题。

老板们最怕听到的一句话:“报告老板,我们有女工怀孕啦”。对老板来说,怀孕这件事不只意味着新生命的到来喜悦,还意味着带薪产假。

女性职业生涯中,有“三期”一说,指的是女性的孕期、产期、哺乳期 。为保障怀孕女性的合法权益,国家对女员工“三期”有相应法律,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法律对在职场处于弱势的女性给予了充分的保护,但同时却让许多人钻了空子。休完产假就走人,企业平白无故单方面承受损失。

论是企业,还是员工,大家为何谈“孕”色变? 这个问题对于大多数小微企业,甚至一些较大型的企业来说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小金说法

3月 15日,一则  #应聘被要求写保证怀孕主动辞职#  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热议,起因是一女子去重庆某酒店应聘,酒店经理要求她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辞职的书面保证。

近年来,类似的话题频频活 跃在热搜榜单,网友意见大多分为两派:一部分同情女员工的遭遇,强烈抨击企业做法的不人道; 另一部分则为企业叫屈,认为企业也有难言之隐。

问题是: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小金以为,虽然从民法的角度来讲,当事人之间可以意思自治,即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行法规定,那么其约定是合法的。但“应聘被要求写保证怀孕主动辞职”这一约定没有违反强行法的规定吗?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也就是说即使企业已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劳动关系期间不得生育,也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如果由此造成劳动者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916e723b7fa049c88a7ea0b2e59ee6f0

(图片来源:网络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明确规定女职工享有的各项假期,小金在此不再赘述,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相关规定的,相关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小金支招

企业真怕了,但在这个女性职员顶半边天的社会,这又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只能在招聘女员工时可谓慎之又慎。不仅对女性的婚育问题旁敲侧击、疯狂试探,更有企业要求女性在应聘时就作出各种奇葩的保证。

三期女职工,就像是劳动关系中的“大熊猫”,稍有不慎企业就容易触犯到禁忌。既然回避不了,那就只能 从自身做起,尽可能规范作业,降低风险

一、 合理利用试用期制度,筛选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试用期是整个劳动合同的一个特殊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用人单位享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当然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对处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若能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1、招聘启事及劳动合同内容需谨慎。

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 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 劳动 者是“三期 ”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 如岗位属于女员工禁忌从事岗位或者不适合三期女员工的,应事先明示。 如果因特殊岗位有特殊需要,用人单位根据职业性质、需求及其他相关因素仍然可以限定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 建议避免直接采取限制三期女职工的字眼

2、用人单位应加强试用期考核的重视度,建立合法的试用期考核制度,招聘时明确录用条件,特别是岗位需求、职能及工作时长等内容,尽量做到考核标准的量化、细化。并建议做到以下程序:

1)证明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

2)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绩效考核;

3)保留劳动者未达到录用条件证明材料;

4)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

5)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

二胎求职

(图片来源:网络 )

3、 企业可以通过《入职登记表》等关键性表单文件,以书面记录的形式让劳动者自我陈述申报个人情况。 若其申报的情况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时,可予以拒绝; 若劳动者申报不实,构成欺诈,则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可以依法应对处理。

4、三期女职工因其孕期不能适应原工作,向企业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要求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企业需及时调岗且不能降低其工资。

二、依法购买社会生育保险,降低因女工生育问题带来的用工风险

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休息的时候,一般是由生育津贴来代替工资,这个时候的绩效工资不会进行发放了,并且工资也不会有单位进行发放,而是由 社保进行发放。按规定: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个人,则需要企业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可见生育津贴是社保机构发放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发放。

三、产假工资和社保津贴能否兼得

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在生育期间, 公司已经交纳了生育保险,为此职工只能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津贴,不应享受适用产假工资和社保津贴 双倍工资

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业女性不因生育而减少收入。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拨付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其差额由单位补足;高于职工工资的,结余归入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四、女员工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是否应该顺延

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写在最后

怀孕女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并非水火不容。 想要预防或解决 这些问题,企业与怀孕女员工只有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保证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双方的公平,改变两难的境地。 下期见!

业务领域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金本色律师事务所擅长货款/欠款纠纷案,帮客户成功追回欠款上千起,减少财产损失累计上亿元,收回应收账款,用法律维护你正当权益,追回血汗钱!制定企业自身适度的信用政策,努力降低成本,力争获取更大效益,从而保证应收账款的安全性,较大限度地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争议解决的几种途径:一、协商程序二、申请调解三、仲裁程序四、诉讼程序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金本色律所的律师,由他们为您进行至优的服务。
公司股权

公司股权

公司股权纠纷是指是指公司在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发生的股权转让、企业合并、市场投资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或投资纠纷类案件。公司股权纠纷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资格确认、公司合并纠纷、合伙企业纠纷等。
法律与税务筹划

法律与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税务筹划的几种方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纳税期的递延法、转让定价筹划法、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

全国服务热线

189-0238-0213
136-0906-6484

免费法律咨询金本色律所帮您高效解决法律纠纷

  • 姓名: *

    *
  • 电话: *

    *
已有1200+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