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纠纷的利息起算点
工程欠款的利息自
应付工程款之日起算。
1、合同明确应付款时间的,从其约定。
2、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自交付之日起算。
3、承包人已提交竣工文件,但发包人未如期答复的,自提交文件之日 起算。
4、建设工程尚未交付的,则结算条件尚未达成,自起诉之日 起算。
5、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以实际解除或终止之日 起算。
工
程欠款纠纷的计息标准
1、当事人对计息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
4倍
。
2、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